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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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是由宋代诗人魏了翁创作的一首诗词。

作者 魏了翁
创作年代 宋代
原始名称 应提刑以十五日和韵见示再次韵
文学体裁 七言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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