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企业是指独资经营的私人业主制企业和几个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合伙制企业,属于自然人企业。古典企业最初出现于14—15世纪,到19世纪,它们一直在社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古典企业最初的形式是独资经营的业主制企业,即一个投资人作为业主雇佣若干工人生产某种商品,投资者个人出资、经营和控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是在业主制企业基础上扩张形成的,它是几个人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