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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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公所,拼音gōng suǒ,是指官府。

如今中国台湾地区仍然沿用,为市辖区和乡级政府机构,其中乡级政府机构包括县辖市公所、省辖市的市辖区公所、镇公所和乡公所等四种。如澎湖县 马公市公所、金门县 烈屿乡公所等等。

中国大陆地区的县辖区也设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政府派出机关。

上位词 指官府
中文名 公所
出处 清史稿·刑法志三
原始名称 公所
拼音 gōng suǒ
注音 ㄍㄨㄙ ㄙㄨㄛˇ
演变 清史稿·刑法志三
精选上位词
  • 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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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读音
  • gōng suǒ
  • ㄍㄨㄙ ㄙㄨㄛ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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