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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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我国选举法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简称另选。

原始名称 另行选举
相关实体 余红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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