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和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市科技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奖励;负责制定有关技术市场的规定措施,对技术合同法、专利法实施执法检查;会同有关方面指导、协调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管理民营科技型企业及技术贸易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