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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经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了加强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合肥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中文名 |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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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原始名称 |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实施时间 | 2003年1月1日 |
性质 | 地方性法律 |
意义 | 加强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