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三)将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和网络出版内容信息监测鉴定工作交给相关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
(四)将负责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
(五)将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口的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六)将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监制管理职责划入省新闻出版局。
(七)增加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八)加强对著作权的保护工作。
中文名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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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
地点 | 广州市水荫路11号 |
局长 | 朱仲南 |
精选上位词 | 机构 |
邮政编码 | 510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