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是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大理市国家行政机关。大理市人民政府对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大理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在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大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