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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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新解释意见出台并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中文名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原始名称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实行时间 二○○二年一月一日
精选上位词 法律
颁布时间 二○○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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