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士丁尼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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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查士丁尼法典来源于罗马法。

公元526年2月13日,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主席由“圣宫廷”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并可加以增删、修订,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再按内容分类,按时间先后排列。

这部《敕法汇集》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也就是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

534年《查士丁尼法典》修改后再度颁布。

中文名 查士丁尼法典
原始名称 查士丁尼法典
外文名 corpus juris civilis
演变 罗马法
英文名 corpus juris civilis
Extra
  • 公元530年左右
  • 查士丁尼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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