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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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概述

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基层人民法院是区县或以下级,乡镇的叫做法庭。基层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县、县级市、自治县、市辖区设立基层人民法院。在称谓上,基层法院名称为“xx县(市、区)人民法院”,而不出现“基层”字样。

中文名 基层人民法院
原始名称 基层人民法院
精选上位词 机构
Extra
  • 刑事审判庭
  • 地方最低一层的人民法院
  • 基层人民法院
  • 民事审判庭
  • 外文名
  • court
  • junior
  • people
  • 英文名
  • court
  • junior
  • people
  • 设立机构
  • 办公室
  • 政治部等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