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其萌,字:于先;号:果斋,滨州杜氏家族三宗四支第六世,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已酉科)举人,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已丑科)进士.初授浙江处州府(今丽水)推官,具体负责掌管诉讼,刑狱等事物.他办事谨慎,秉公执法,为被矿盗诬陷而被判处死刑的青田县民叶十三等十余人平反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