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1. 给药途径:(1) 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滴注,或加入少于20ml的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注射。(2) 肌肉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肉注射。2. 用量:(1) 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1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600m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2) 肝脏疾病:每天肌肉注射本品300mg或600mg。(3) 其它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肉注射300~600mg维持。3. 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它情况根据病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