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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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方瑞兰(?—1890)清代禹州人,字子徽,住禹西方岗乡。少年时就具有朴实的美德、远大的谋略。同治元年(1862)中举人副榜。候选任直隶州判,因母亲年老,改任教谕。同治三年(1864)选宝丰教谕。同治五年(1866)因母去世返里。服丧期满,于同治十一年(1872)暂代理安徽盱眙(xūyí虚宜)知县。县境内有湖田,农民每年向把头纳钱,还受小吏鱼肉,瑞兰到任后将湖田造册登记,革除积弊。
主要成就 |
知州 |
出生地 |
禹州 |
原名 |
方瑞兰 |
原始名称 |
方瑞兰 |
字号 |
子徽 |
实体注释 |
清朝知州 |
朝代 |
清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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