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荷兰料罗湾大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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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荷兰第四任长官普特曼斯在统治台湾时获得大量的生产利益,此时便看到了荷兰人更大利益的所在。原本占领大员的主要目的,就是想以大员做为对中国贸易的跳板或中继站。现在目的达成也获得相当的利益,但一想到若能独占中国市场将可获得无可比拟的美景,顿时得桑望蜀,利令智昏。因此决定要中国对外贸易全由荷兰人垄断,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与中国交易。如此荷兰人才可垄断。因而普特曼斯向巴达维亚陈明独占的利益后,巴达维亚立即批准并以最强大的武力为支持,决定对中国蛮横动武,以达成独占。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看到了庞大的利益在眼前不惜对中国开战迫使中国禁止西班牙人和葡萄人从中国采购。这件事若向西、葡两国开战则胜负难预料,若攻击中国以先进的大炮武器,性能优异的快速战舰则十拿九稳。所以派了战舰十一艘(Jacht, Bredam, Weiringen, de Fluyt Warmondt, Texcel, Weesp, Couckercke, Catwijck, Zeeburch, Kemphaen, Salm),交由普特曼斯指挥,另有旗舰密德堡及一艘中国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

中文名 明朝荷兰料罗湾大海战
原始名称 明朝荷兰料罗湾大海战
朝代 明朝
相关实体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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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六三三年七月七日
  • 明朝
  • 明朝荷兰料罗湾大海战
  •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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