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东京国际军事法庭 远东军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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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又称东京国际军事法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1月19日,远东最高盟国统帅部根据同盟国授权,公布《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又称东京审判)。由美国、中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印度和菲律宾这些胜利的同盟国共同任命法官审理。

审判于1946年5月3日开始进行,1948年11月12日结束,历时两年半。这次审判共开庭818次,出庭证人达419名,书面证人779名,受理证据在4300件以上,判决书长达1212页。判决书对日本帝国主义策划、准备和发动对中国和亚洲、太平洋战争的罪行进行了揭露,并宣判25名被告有罪,其中判处日本七名甲级战犯(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武藤章、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绞刑。

目前全世界唯一健在的东京审判历史见证人,亲历者为高文彬,他于1946年远赴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工作,担任中方翻译与中国检察官秘书,每天的主要工作是搜集证据与翻译。

中文名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原始名称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地点 东京
实体注释 1946~1948年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
时间 1946年1月19日
相关实体 东京审判
设立地点 东京
Extra
  • 25名
  • 28个
  • 中国
  • 日本的战争罪犯
  • 美国等11个国家
  • 苏联
  •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

    精选上位词
  • 19461948年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
  • 机构
  • 精选别名
  • 东京国际军事法庭
  • 远东军事法庭
  • 英文名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