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旅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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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山东省旅游条例》(2005年5月27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的条例。

2010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16年11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中文名 山东省旅游条例
原始名称 山东省旅游条例
地区 山东省
Extra
  • 2005年5月27日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 山东省旅游条例
  • 上位词
  • 可持续发展
  • 合法权益
  • 条例
  • 法律
  • 外文名

    tourism regulations of shandong province

    精选上位词
  • 合法权益
  • 法律
  • 英文名

    tourism regulations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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