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峰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 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15225h09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20551h92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15502h029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50h051229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525h02910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505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