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单位
为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促进中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章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中华环境奖,该奖是中国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奖励,评选的对象分布在各行各业、世界各地。评选的过程更是全面宣传环保、教育公众、向国际展示中国环保形象的过程。自2002年举办首届以来已有(以申报时间为序)鄂州、桂林、包头、杭州、西双版纳、天津、宝鸡、上海、南宁、晋城、宜昌等地获得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
中文名 | 中华环境优秀奖 |
---|---|
原始名称 | 中华环境奖 |
精选上位词 | 奖项 |
精选别名 | 中华宝钢环境奖 |
设立时间 | 200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