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

热度:450

简介

《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予以废止。

中文名 机动车登记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
原始名称 机动车登记规定
类别 规定
精选上位词 法律
颁布时间 2008年5月27日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