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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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户婚律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有关婚姻家庭的立法。主要指唐朝《永徽律》关于户口、田宅和婚姻的规定。该律计3卷46条,分布于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唐律全面确认和维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对主婚权、禁婚条件、结婚程序、违律嫁娶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规定尊长可为卑幼包办婚姻,不从者杖一百;父母也可强迫守寡之女改嫁。户婚律还对婚姻作种种限制,严禁同姓为婚,严禁良贱通婚。在夫妻关系方面,明确规定纳妾合法,离婚以“七出”和义绝作为条件。在家庭关系方面,确认家长的绝对地位,强制家族中卑幼执行对尊长有罪相为隐的原则,使封建法治和礼治统一起来,通过巩固封建尊长的统治地位,进而稳定封建的社会秩序。

原始名称 户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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