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始名称
成分
批准文号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口服。于每次月经出血的第1天开始服药,从药盒中取出标记该周星期日期的药片始用,以后每天按顺序服用,直至服完21片,随后7日不服药。即使月经未停也要在第8日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应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
药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