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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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卡瑞斯
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0120308h0
类别 药品名称
精选上位词 药品
功能主治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成人。(1) 常用量一次 0.25g,每12小时1次。(2) 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 体重12~19kg,一次0.125g,每12小时1次。(3) 体重20~29kg,一次0.1875g,每12小时1次。(4) 体重30~40kg,一次0.250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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