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权

“借地权” 借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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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地上权又称“借地权”。用益物权的一种。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工作物及种植林木的权利。具有物权的性质和物权的一切法律特征,从而区别于作为债权的土地租赁。地上权的设定、变更和丧失,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在地上权存续期间,权利人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以及对地上权本身的处分权,设定地上权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在地上权终止时,地上权人有权收回其建筑或竹木,或向土地所有人取得补偿,但同时负有恢复土地原状的义务。

上位词 用益物权的一种
中文名 地上权
别名 “借地权”
原始名称 地上权
性质 用益物权
意义 指的是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
特点 长期稳定
外文名
  • superficies
  • surface rights
  • 精选上位词
  • 术语
  • 科学百科工程技术分类
  • 精选别名
  • “借地权”
  • 借地权
  • 英文名
  • superficies
  • surface rights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