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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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港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设机构 |
办公室 |
中文名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原始名称 |
厦门港口管理局 |
地点 |
厦门 |
类型 |
政府机构 |
精选上位词
工作部门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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