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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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港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下设机构 办公室
中文名 厦门港口管理局
原始名称 厦门港口管理局
地点 厦门
类型 政府机构
精选上位词
  • 工作部门
  •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机构
  • 部门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