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自伤罪,指军职人员在战斗前为了逃避履行军事义务而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军官自伤的,在紧要关头或在重要岗位上自伤的,以及因自伤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