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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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文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文化厅是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对全省艺术生产、社会文化、文化市场、文物博览等文化艺术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文名 |
河北省文化厅 |
主要职责 |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内设机构 |
8个 |
原始名称 |
河北省文化厅 |
职责调整 |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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