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赣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县检察院核编6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58人,事业编7人),实有干警6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58人,事业编2人)。现在班子成员8人,含正副检察长5人(其中1人兼任反贪局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政工科长(均为党组成员)各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9人(含正副检察长5人)。检察员32人,助理检察员5人,书记员7人,司法警察6人。男干警42人,占70%,女干警18人,占30%;45岁以上干警12名,30岁到45岁干警31名,30岁以下干警17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8岁。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49人,大专及以下学历9人。全院有反贪局、渎检科、控申科、预防科、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监所科、政工科、办公室、研究室、技术科、监察室、案件质量督查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5个内设部门。设党总支1个,党支部5个,在职党员干警37人,占全院干警的62%。
中文名 | 赣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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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赣县人民检察院 |
地点 | 梅林镇赣新大道 |
成立日期 | 1950-04-00 |
精选上位词 | 机构 |
邮政编码 | 34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