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昌中级人民法院 南昌市中级法院
热度:345

简介

1949年8月1日,南昌市成立了“南昌市人民法院”,同时开始受理刑事案件。从1957年7月10日始,南昌市人民法院更名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之后的1972年9月5日,经中共江西省委同意,决定恢复全省各级法院,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也于同年9月5日启印办公。

中文名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设部门 18个
原始名称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立日期 1949-08-01
精选上位词 机构
Extra
  • 3人
  • 40人
  • 9个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精选别名
  • 南昌中级人民法院
  • 南昌市中级法院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