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条约

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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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840年至1842年英国发动的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以清朝政府被迫签订《南京条约》而告结束。战后,英方利用清朝政府对国际惯例和己方利益的无知,引诱清方就通商口岸的各项制度在南京和广东继续谈判。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双方达成海关税则,22日,英方在香港首先公布了《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10月8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英国驻华全权公使璞鼎查各自代表两国政府在广东虎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先前公布的《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作为《虎门条约》的附件,也正式成立。

中文名 虎门条约
别名 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
原始名称 虎门条约
地点 中国虎门
对象 英方
时期 道光二十三年
时间 1843年
类型 不平等条约
精选上位词 法律
Extra
  • 中国(清):耆英
  • 清政府
  • 英国
  • 英国:璞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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