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盐御史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官职,都察院 监察御史奉命出巡盐务时即称为巡盐御史。《明史》卷七十三记载: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清史稿》卷一百十五记载:巡盐御史,两淮、两浙、长芦、河东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