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津都督府,是唐朝灭亡百济后,于百济故地设立的管理机构,属安东都护府(为上都护府,其长官为安东都护,正三品,“掌统诸蕃, 抚慰、征讨、叙功、罚过, 总判府事”)管辖。660年,初置府城于泗沘城。670年后迁于建安州。属安东都护府。在今朝鲜半岛西南部。后被新罗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