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巡抚,明清时代山东军政官员,作为一省地方最高长官,是中央政策的执行者,也是中央政权和地方社会势力接触的界面,位高权重。明洪武元年(1368),明朝设山东行中书省,山东正式建省;明正统五年(1440),明中央政权正式设置山东巡抚一职,该职全称为“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