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40号,现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鹏 1998年2月12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于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五、删去《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经评估确认的”。
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由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中外合作勘查矿产资源的,中方合作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向原发证机关备案。”
删去第四十条。
中文名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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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 管理 |
原始名称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外文名 | gaunalibanfa |
时间 | 1998年2月12日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英文名 | gaunaliban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