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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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26号),设立辽宁省水利厅(正厅级),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中文名 辽宁省水利厅
内设机构 11个
原始名称 辽宁省水利厅
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级别 正厅级
Extra
  • 14
  • 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 辽宁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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