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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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是天津市 和平区 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天津市和平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负责;在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上级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中文名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
别名 |
和平区政府 |
原始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
现任领导 |
彭三 |
简称 |
和平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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