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总督

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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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大清国四川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驻地为成都。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四川省的军民政务,从一品。乾隆十三年因金川用兵,始为专缺,四川另置,成定例,不唯一。

乾隆十四年(1748),置四川总督兼管巡抚事,四川巡抚之缺遂罢置。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

中文名 四川总督
原始名称 四川总督
精选别名 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职责 总管四川省的军民政务
设置时间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年)
驻地 四川成都
Extra
  • 四川总督
  • 四川省的军民政务
  • 封疆大臣之一
  •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年)
  • 上位词
  • 封疆大臣之一
  • 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 全称
  • 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 粮饷兼巡抚事
  • 别名
  • 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
  • 粮饷兼巡抚事
  • 精选上位词
  • 官名
  • 封疆大臣
  • 清朝九位封疆大臣
  • 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
  • 粮饷兼巡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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