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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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上位词 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中文名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原始名称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Extra
  •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 内容
  • 情节严重
  • 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 精选上位词
  • 行为
  • 违法行为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