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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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93 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3〕32 号)有关精神,设立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 |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主管部门 |
阳春市人民政府 |
原始名称 |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精选上位词
工作部门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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