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
上位词
字号
精选上位词
李鸿藻(1820.02.14—1897.07.24),字兰荪,号石孙、砚斋,河北保定人。同光年间的清流领袖,晚清主战派重臣之一。咸丰二年(1852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督河南学政。同治元年(1862年),被提拔为侍讲,深受西太后慈禧的信任,累迁内阁学士,署户部左侍郎。同治四年(1865年),再升都察院 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光绪二年(1876年),命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反对完颜崇厚擅订《里瓦几亚条约》。历任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调吏部尚书。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以病乞假,旋卒,享年七十八岁,清廷予谥文正,赠太子太傅,入祀贤良祠。
主要成就 | 晚清主战派和清流领袖 |
---|---|
出生地 | 直隶高阳县 |
出生日期 | 1820-02-14 |
别名 | 高阳相国 |
原名 | 李鸿藻 |
原始名称 | 李鸿藻 |
后人 | 李石曾 |
字 | 兰荪 |
实体注释 | 晚清重臣,清流党领袖 |
年龄 | 77 |
朝代 | 清朝 |
民族 | 汉族 |
等价别名 | 高阳相国 |
精选别名 | 高阳相国 |
谥号 | 文正 |
逝世日期 | 1897-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