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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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麒麟是中国民间传说中的神兽,早在周代就与龙、凤、龟并称“四灵”,且列“四灵”之首,是太平、吉祥的象征。麒麟文化发展到近几百年,更突出地表现为麒麟舞,也就是进入表演艺术领域。麒麟舞融音乐、舞蹈、工艺美术、杂技于一体,既具有美学的欣赏价值,又有文艺的、宗教的、民俗的、历史的研究价值,这是祖先留给华夏子孙的一份宝贵财产。广东是麒麟舞流传较广的地区,全省各地麒麟舞在历史上就各具特色,如惠州小金口的东江麒麟舞、汕尾市海丰麒麟舞,兰考麒麟舞,以东莞樟木头以及深圳坪山麒麟舞、大船坑麒麟舞、观澜舞麒麟为代表的客家麒麟舞

2008年6月7日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文名 麒麟舞
原始名称 麒麟舞
外文名 kirin dance
批准文号 国发〔2008〕19号
批准日期 2008年6月7日
英文名 kirin dance
遗产编号 Ⅲ-43
非遗级别 国家级
Extra
  • 传统舞蹈
  • 麒麟舞
  • 上位词
  • 中国民间传说中的神兽
  • 传统舞蹈-非遗
  • 国家级-非遗
  • 太平、吉祥的象征
  • 客家传统习俗
  • 民间艺术
  • 非遗-非遗
  • 申报地区
  • 兰考
  • 兰考县
  • 海丰
  • 海丰县
  • 深圳
  • 睢县
  • 黄骅
  • 黄骅市
  • 精选上位词
  • 传统舞蹈-非遗
  • 国家级-非遗
  • 相关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