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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明确提出了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6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上位词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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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制定时间 | 2005年1月26日 |
原始名称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国家 | 中国 |
语言 | 中文 |
部门 | 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