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大都路,改置北平府,管辖大兴。领7县4州,其中在今北京市境者有:大兴县、宛平县(2县倚郭)、良乡县、昌平县、顺义县、密云县、怀柔县,通州及所领之漷县、蓟州所领之平谷县、涿州所领之房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