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当事人对造成的损害都无过错、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要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赔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实际情况,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补偿的一种责任形式。我国《 民法通则》 第132条规定公平责任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但合同法没有规定这一责任形态。
案例:李某在帮邻居王某修理房屋时,从房上滑下摔伤。二人均对摔伤一事无过错。法院却令王某承担了一定损失。此案处理运用的便是公平责任。
《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中文名 | 公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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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 民法通则 |
原始名称 | 公平责任 |
外文名 | fair responsibility |
应用领域 | 法学 |
性质 | 专业术语 |
精选上位词 | 术语 |
英文名 | fair responsibil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