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十一届全国人大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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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从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单位的2,987名代表,共设民族、法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

任期 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
别名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原始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简称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精选上位词 会议
缩写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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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987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精选别名
  • 十一届全国人大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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