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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职官志》:“巡抚登莱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天启元年设。”为防备后金从海路南下,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山东巡抚分离出登莱巡抚,登州和莱州二府从属。
巡抚又名巡抚都御史。明代开始,临时设巡抚协调某地三司事务,后掌军权,清代正式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民政、军事、吏治、刑狱等,和总督一样直接向朝廷汇报。辛亥革命后废巡抚。
中文名 | 登莱巡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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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登莱巡抚 |
地址 | 登州府城内 |
精选上位词 | 官名 |
设立时间 | 162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