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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别名
内地十八省,即汉地十八省,指清朝将明朝统治区中的十五个承宣布政使司中的湖广分为湖南、湖北,南直隶(先改名为江南)分为安徽、江苏,从陕西中分出甘肃,所设置的18个省份。
这十八个省份维持晚明原有的政治制度,而不同于满人占领的关外三将军辖区及新疆、内外蒙古、青海、西藏等其它地区。十八省与其它地区的界限主要是长城。
内地十八省的概念与范围自康熙年间至光绪年间两百多年来大致维持不变,属于郡县直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了五个自治区,另设有自治区以下级别的民族自治行政单位。
中文名 | 内地十八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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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清代行省 |
原始名称 | 内地十八省 |
外文名 | china proper |
性质 | 历史上曾使用名词 |
精选上位词 | 古地名 |
英文名 | china proper |
范围 | 清代汉族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