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于1987年10月13日由国务院发布,根据2008年12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后,200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3号重新公布,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3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决定该《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并决定1987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上位词 |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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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
原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
发布方 | 国务院 |
发布时间 | 1987年10月13日 |
施行时间 | 2009-01-01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