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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在起义前,即在起义队伍中设立军职。初分前、后、左、右、中五军,各设军长、副军长、先锋长及所属百长、营长等官。旋仿《周礼》之制,改各级军官为军帅、师帅、卒长和两司马。
1851年(咸丰元年)洪秀全称天王后,立四军师,即左辅正军师、右弼又正军师、前导副军师、后护又副军师;封五军主将,统率侍卫、总制、监军及军帅以下宫。同年秋冬,在永安封五军主将为东、西、南、北、翼五王,增加丞相、检点、指挥、将军等级。1853年3月定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复增侯爵,形成了王、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十三等官阶制度。王、侯是爵,丞相以下是官。事实上,太平天国的官阶区别并不分明。王虽为最高级官阶,但军师始终存在,为“朝纲之首领”,由王担任,地位却在王之上。
中文名 | 太平天国官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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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名称 | 太平天国官制 |
国家 | 太平天国 |
类型 | 制度 |
精选上位词 | 官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