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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中文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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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时间 | 2007-10-28 |
制定机关 |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 |
原始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施行时间 | 1998-01-01 |
精选上位词 | 法律 |
精选别名 | 节约能源法 |